社会保障卡持卡人须知
2010-09-01 来源: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尊敬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
您好,在收到您的社会保障卡后请即时签收《社会保障卡领卡回执》,并将回执交回街、镇社保卡服务站发卡工作人员。社会保障卡是一张集成电路(IC)卡,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社会保障卡的应用。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领域主要涉及劳动保障、公安、民政、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管理等五大方面,其功能是分步实施、逐步开通的。
2、社会保障卡的保管。
①请勿弯曲扭转卡体; ②请勿损伤、沾污、刻划芯片和卡面;
③请勿将卡靠近强磁性物体; ④请勿将卡靠近热源,避免阳光照射。
3、社会保障卡的挂失、解除挂失及补换卡。社保卡遗失后,持卡人应当及时拨打市民服务热线“962222”进行电话挂失,并在24小时内到区县补换卡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或补办手续。①本人在办理书面挂失、补卡业务时,须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时,须出具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②本人在办理解除挂失、换卡业务时,须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原社保卡。他人代办时,须出具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原社保卡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办理。法定代理人办理书面挂失、补卡业务时,须出具未成年人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出具户口簿)、法定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法定代理人办理解除挂失、换卡业务时,须出具未成年人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出具户口簿)及原社保卡;法定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为未成年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除应出具上述资料外,还须出具经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④年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经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可自行办理,办理资料参照成年人。前述资料均须原件。
4、若您的社会保障卡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9622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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